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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一般要求
(1)試驗前,容器須經單項檢查和總裝檢查合格,并將內部的殘留物清除干凈,特別是與水接觸后能引起容器壁腐蝕的物質必須徹底除凈。外部有保溫層或其它復蓋層的容器,為了不影響對容器壁滲漏情況的檢查,最好將這些遮蓋層拆除。有襯里的容器,經檢查后確認襯里良好無損、無腐蝕或開裂現象,可不拆除襯里。
(2)試驗時封閉容器接管用的盲板壓力等級應大于或等于試驗容器的設計壓力(或最高工作壓力),所配用的螺栓、螺母的數量、材質、規格應按相應的標準選用。試驗前應將各部位的緊固螺栓裝配齊全,緊固妥當。
(3)對生產工藝系統中的在用容器進行試驗時,必須用盲板隔斷與其相連的設備和管道。且應掛有明顯的標志,試驗前應認真檢查試驗系統是否有泄漏。
(4)在用容器試驗時,如果不能確認不致因殘留的介質的易燃特性而導致燃燒、爆炸,則嚴禁采用空氣作為試驗介質。
(5)試驗系統至少應有兩塊量程相同,并經校驗合格的壓力表,一塊置于容器本體上,另一塊置于試驗系統的緩沖器上,以便觀察壓力變化的部位。
(6)對壓力表的選用要求是:
①選用的壓力表,必須與壓力容器內的介質相適應。
②低壓容器使用的壓力表精度不低于2.5級:中壓及高壓容器使用的壓力表精度不應低于1.5級。
③壓力表盤刻度極限值為最高工作壓力的1.5~3.0倍,最好選用2倍。表盤直徑不應小于100mm。
(7)試驗過程中,如果發現異常響聲、壓力下降、受壓元件明顯變形、油漆剝落、安全附件失效、緊固件損壞或試驗系統發生故障,壓力表指示值不一致等不正常現象時,應立即停止試驗,并分析原因。
(8)容器內部有壓力時,不得對受壓元件進行任何修理和緊固螺栓工作。在試驗壓力下嚴禁碰撞和敲擊試驗容器。在確認容器內無壓力后方可拆卸試驗系統和臨時附件。
(9)安全閥與試驗容器之間有截止閥的,此閥在試驗過程中必須閉止。如果安全閥直接安裝在試驗容器上,則應拆下安全閥,并將安全閥管口用盲板封閉,不允許采用調整螺母以壓緊彈簧加載的方法將安全閥壓死。
(10)不得對同一容器多次進行耐壓試驗。
(11)壓力試驗場地應有可靠的安全防護設施,并應經單位技術負責人和安全部門檢查認可。壓力試驗過程中,不得進行與試驗無關的工作,無關人員不得在試驗現場停留。試驗時場地周圍應有明顯的標志。
2. 液壓試驗注意事項
(1)試驗前應核查容器的支承結構是否滿足灌滿水后的承載要求。立式容器臥置進行試驗時,還應妥善考慮支承的部位和塔體變形等問題。
(2)試驗前容器外表應保持干燥。
(3)由容器下部一接管口往容器內注水,并在容器頂部設排氣口。確認容器已被水充滿,氣體已全部排凈,并且壁溫與水溫相同后,才能緩慢升壓。
(4)升壓檢查程序:壓力升至設計壓力確認無泄漏后,繼續升壓到規定的試驗壓力,根據容積大小保壓10~30分鐘,然后降至設計壓力保壓進行檢查,保壓時間不少于30分鐘。檢查期間壓力應保持不變,不得采用連續加壓以維持試驗壓力不變的做法。液壓試驗完畢應將容器卸壓至零。一般新制造的壓力容器液壓試驗完畢后,應用壓縮空氣將其內部吹干。在用壓力容器液壓試驗完畢后,其試驗用液體的處置,以及對內表面的專門技術處理,應在使用單位的管理制度中予以規定。
(5)塔類容器和球罐的試驗壓力應以其頂部壓力表的指示為準。
(6)球罐試驗前應完成基礎的二次罐漿,并達到強度要求,支柱拉桿應放松到自由狀態,充水過程中應注意各支柱沉降是否均勻,試驗時應記錄基礎沉降量和回彈數值。
(7)水壓試驗時如果要測定容器的實際容積,通常可采用以下二種方法:
①容器盛滿水后的滿載重量與進水前的空載重量之差。
②在排水管上裝置液體流量計(通常可采用LW型渦輪流量計),測定盛滿水的總容積。
3. 氣壓試驗注意事項
(1)除圖樣或技術文件要求的以外,不得采用氣壓試驗。
(2)試驗前必須對容器的主要焊縫進行100%無損探傷檢查,并且應全面核查容器的有關技術資料和檢驗報告,制定和落實試驗時的安全防護措施,經批準安全措施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試驗。氣壓試驗時,試驗單位單位的安全部門應進行現場監督。
(3)需要核查的技術資料和檢驗報告通常包括:
①產品質量證明書
②強度計算書,并根據容器殼體實際厚度校核其一次總體薄膜應力,結果應符合要求。
③全部圖樣上要求的無損探傷報告和返修后的檢驗報告。
④總體裝配報告(包括零部件和安全附件)。
⑤熱處理報告。
(4)升壓檢查程序
緩慢升壓至試驗壓力的10%,且一般不超過0.05MPa,保持5~10分鐘,并對試驗系統和容器的所有焊縫和連接部位用肥皂水進行初次檢查,確認無泄漏后繼續升壓。
壓力升至試驗壓力的50%,如無異常現象,其后再按每級為試驗壓力的10%的級差逐級升壓至試驗壓力,應根據容積大小保壓10~30分鐘;然后降至設計壓力,保壓進行檢查,其保壓時間不少于30分鐘。檢查期間壓力應保持不變,不得采用連續加壓以維持試驗壓力不變的做法。不得在壓力下緊固螺栓。經肥皂或其它檢漏液檢查無漏氣、無可見的異常變形即為合格。氣壓試驗檢查合格后,開啟放空閥,緩慢卸壓至零。
4. 夾套容器耐壓試驗注意事項
夾套容器應按圖樣上注明的內筒和夾套的試驗壓力分別進行耐壓試驗,并應在內筒試驗合格后,再組焊夾套和做夾套的耐壓試驗。
對夾套進行試驗時,必須符合圖樣上規定的壓差要求。如果圖樣上沒有規定或規定不明確時,應校核內筒在試驗壓力(外壓)下的穩定性。如果內筒不能滿足穩定要求,則需在內筒保持一定壓力,以使整個試驗過程中(包括升壓,保壓和卸壓)內筒和夾套的壓差不致使內筒出現失穩。
5. 熱交換器的耐壓試驗注意事項
應針對不同類型的熱交換器,采取下述試驗程序對交換器的殼程、管程和其它部件進行耐壓試驗。
(1)浮頭式熱交換器、釜式重沸器(浮頭式管束)
①.用試驗壓環和浮頭專用工裝對管程試壓,檢查管子與固定管板及浮頭管板連接口。
②.管箱和浮頭蓋試壓。
③.殼體和外頭蓋試壓。
(2)固定管板式、U型管式、填函式
①.殼體及管子與管板連接口檢查試壓。
②.管箱試壓。
(3)臥式帶蒸發空間重沸器
①.管子與固定管板及浮頭管板連接口檢查試壓。
②.管箱和浮頭蓋試壓。
③.殼體試壓。